遗产问题。 基本情况:父亲A有三段婚姻,我是长子B,二婚有一女儿C,三婚妻子D,未生育。父亲在三婚期间将个人房产过户给第三任妻子D(是否声明赠予:未知),房子可能是在与二婚妻子离婚期间购买的人。 后父亲病亡。女儿C将D告上法庭,要求获得房产的1/6。长子B作为第二被告。 问题:1、作为第二被告的B能否在法庭上同样要求获得第一被告D的1/6的房产? 2、如果因作为被告不能要求,能否不出席此次庭审?是否有其他手续需要完成。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3-05-27 19:29:2613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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