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7.16号到21年2.28号入职一家公司,期间20年7 8 9三个月试用期未购买社保。老板是A,但是A老板在21年3月重新开了一家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合同,如今申请试用期补缴社保,公司不承认存在过合同关系,因为无21年3月前的合同,只有证明在那期间和目前公司同事的工作往来记录,但是对方律师不承认两家公司有关系。
22年8 9月拖欠工资,10月发8月工资,11 12月工资拖欠到1月发,导致员工不满离职,但是公司说不形成恶意拖欠,不赔偿。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达到诉求呢?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3-05-25 01:06:0913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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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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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于 2023-05-25 0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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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5-25 0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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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3-05-25 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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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1、找到面试、入职单等证据,然后结合工作记录,认定出实际开始工作时间;
2、不要在仲裁请求里写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这样写不在受案范围,要写成单位赔偿未缴社保的相应赔偿金;
3、打印出流水记录,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回复于 2023-05-25 0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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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5-25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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