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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向村委购买的宅基地,进行自建,但未有土地证和建设许可。 正在建设的自建房被镇政府贴违建拆除通知书,说我们的地是水田属于违建,但事实是该地一直是篮球场并且周围早已建成几十户房屋。所以我们向区提出复议,待回复期间镇进行强拆破坏部分墙面。 现区已给出复议答复,以镇政府执法程序不合规让镇撤回处罚通知。 目前我们是否可以向镇索取赔偿和申请土地性质变更?

行政纠纷广东省-揭阳市2023-05-19 18:24:1513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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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温露娜律师
    月帮助12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申请赔偿,但处罚可以重新作出。目前的政策,想要变更耕地性质,可能性几乎为零
    回复于 2023-05-19 18:28:4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赔偿肯定没有的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很难的 ,几乎为零 ,侵占耕地是红线 ,他程序虽然违法 ,但实际结果是不违法的 ,也就是说 他正常应当向法院诉讼 ,由法院来强制拆除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5-19 18:30: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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