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男方给女方彩礼十万元元,不到一年闹离婚,
我还需要退还给男方彩礼钱吗,
婚姻家庭山东省-德州市2023-05-11 07:33:321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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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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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回复于 2023-05-11 07: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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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不用退还彩礼
回复于 2023-05-11 07: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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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回复于 2023-05-11 07: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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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宏昌律师事务所
需要酌情退还部分的。。。。
回复于 2023-05-11 08: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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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战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除了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以外,是不用归还的
回复于 2023-05-11 08: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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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您好,领结婚证、共同在一起生活了没有
回复于 2023-05-11 08: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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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具体情况,比如说有没有同居,共同生活?有没有孩子?男的经济情况?帮您分析。
回复于 2023-05-11 0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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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5-11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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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一般需要酌情退还一部分
回复于 2023-05-11 1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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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5-11 1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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