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女1998年2月出生,现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二年级。于2018年3月结识高某(男,89年),相识时男方年龄欺骗下于我相恋,并发生关系,相恋期间多次强迫我发生性关系为此时常发生争吵。2019年因住酒店发现其身份证真实年龄但其拒不承认,本人怀疑其已婚多次追问但其均否认,甚至伙同陌生人伪装其母亲欺骗我未婚,欺骗时间长达五年。在五年中,高某对我进行精神上控制以及身体上欺辱,欺骗感情且对感情不忠,相恋期间仍发现其多次与其他女子微信上聊骚。2.本人诉求要求能惩罚高某,补偿我的身心损失及时间损失。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3-05-11 06:04:0818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