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一套房子,当时购买总额是180万,是婚前两人一起买的,双方各出了30万首付,因为他有公积金,所以是用他的名义贷款买的,后来办证的时候加了我的名字。婚后他每个月用他的公积金和工资在还房贷,我负责家里所有的日常家用开销。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归他所有?还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如果归两人所有的话,我只能拿到婚前出的首付,还是可以按照房子现在的市值平分?麻烦律师回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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