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欠债人经朋友介绍认识,因欠债人房开经营需要,于2018年11月,我从张家口市河北银行转账到被告账户50万元,因我与朋友以及朋友与欠债人,各自双方关系很好,过于信任,所以并没有写借款协议书,只有银行流水一张,欠债人承诺以年利息15%支付利息,想取的时候本息一并支付,现在想取,但欠债人一直没有支付,现在想让他补借条和收条,之后上告法院,应该如何让欠债人书写?
债权债务河北省-张家口市2023-04-26 19:01:3615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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