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某某专科学校的一名在校生,按理下学期是出去实习的,但是学校突然通知从我们这一届开始,学校人培计划改革,大三还要上课,改为新政策为2.5+0.5,原政策是2+1。学校原本是专本同校,自从专本分开运营后,本科去肇庆专科留广州独立运营,广州校区就只剩下专科,总人数不到5000人,导致学校专科无法盈利,我们这一届学生来之前说好的是2+1政策,第三年无需在校学习,但学校为了盈利,在临近实习期说改就改,必须接受新政策(2.5+0.5)第三年继续上课,这和当初招生宣传时介绍的完全不一样,我认为学校存在虚假宣传。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学校有没有违反哪条相关法律呢,学校的做法又是否合理?如何维权
行政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3-04-21 21:19:2719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