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在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我买了房,原计划是2022年底收房,但是收房时我们发现一些问题,反馈给开发商了,一直整改到现在,都没弄好,所以到今天都没收房。 但是物业那边一直都在业主我这里扣取物业费,我们既没有收房,也没有享受物业服务,这不是侵犯我们平常老百姓的权益吗?想请问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物业费应该是哪一方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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