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下↓我入职2年,公司的加班总乱算,月薪基本工资是4000 国家标准是4000➗21.75为我的工资基数183.9一天,但是加班工资却总被算➗30天,加班工资仅剩133一天,周一至周五,超8小时工作后加班工资是1.5倍,可都是用➗30天的基数来算,一小时加班才为24.9左右,而周六日加班费则是算一倍,说原来4000基本工资就享有一倍的工资了,去加班只补多133一天的基本工资,说是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法律加班不是周一至周五超8小时则是1.5?周六日是2倍吗?这个属于违法吗?而且年假说公司取消了,违法吗?能告公司吗?另外公司效益不好,总把周六周日本该有的加班,拿去调休平日没订单时的停产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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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181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你这里大多数说的问题都是正确的 ,就是日工资按照你的4000元除以21点七五 ,这些都是没问题的 ,单位按照三十天来除,那不就是为了少给你点加班费吗 ,为了少给你加班费 还得给你个解释 当然会这么除了 ,当然 他这个除计算方法是不对的 ,这么计算你的加班费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另外 公司说年假取消了 这也是不对的 ,年假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咱们国家有带薪休假管理条例 ,还有他说周六已经发了一次 ,这个说法也是不对 ,4000元仅仅是正常出勤天数 也就是21点七五天的工资 ,你周六周日双休日上班了 ,那就需要支付双倍的 ,并不是已经支付了一倍 再需要支付一倍就完事儿了 ,还有一点是你的误区 ,就是单位调休的问题 ,这个法律是允许的 ,就是周六星期天让你们加班了 ,然后让你们周一周二串休,这是法律允许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4-03 20:33: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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