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与丈夫是再婚,如果他亡在我前,我们夫妻共同购置的房子,我可以住吗?他女儿是否有权分割我的住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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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瑞律师月帮助0人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可以住,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你和他女儿是共同继承人。这个房子有你方四分之三。回复于 2023-04-02 20:43:0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3-04-03 11:17:47
谢谢!我问的是 再婚的丈夫亡后,要立刻分割我的住房给他女儿继承?这期间有多长时间给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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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4-03 11:28:05
你丈夫去世后,继承就开始。至于何时,你跟他女儿分割房子,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你们可以协商。另外,法律没有规定,你丈夫去世后,你必须搬出共有的房产。你对房子占有的份额多,如你不要房子,他女儿让你搬出去的话,前提是女儿需要把四分之三的对价给你,比如房子值100万,女儿需要给你75万,你才搬走。否则,你有权拒绝。房子现在是你和女儿共有,她无权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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