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对方说抑郁症想自杀,法庭判决不予离婚,是不是抑郁症就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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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0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3-10 10:39:5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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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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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诉讼要怎么走,去哪里提交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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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领证,领证前银行卡余额20多万,11月19日转出20万存了定期,领证到11月19日之间,存入了5万,这种情况离婚会怎么分,我如果不说他们会查到吗,对方不请律师的话,能调查我的存款吗,现在存款到期了,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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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有个问题需要咨询您一下,我之前买了一个房子,首付我付的,加了女朋友的名字,贷款也一直我是还,现在分手了,怎么把名字去掉啊,房价180,首付付了100,她说去名字要30万,合理吗,我不想给这么多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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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目前双方不愉快,男方父母婚后给买的房子,男方父母还房贷,女方买的家具家电,写的我俩的名字,在一起生活两年多后分居9个月,有一个孩子3岁两个月,一直是姥姥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