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月帮助420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3-06 09:43:48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热门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
你好 离婚需要收取多少费用 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我们两家离得很近 不想见面
-
女方出轨离婚,男方同意,但不让女方探望孩子,改怎么协商,没有财产需要分割
-
父母买的房子,小孩结婚后领完结婚证证,房子改成小孩跟她老婆的名字 那离婚后女方能拿到这套房子的财产吗
-
原告和被告户籍地是湖北孝感大悟县,目前在武汉东西湖区买了房,现在原告和被告已分居四年,原告居住在湖北随州四年,被告居住在武汉东西湖区,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应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我在人民法院(东西湖区)小程序提交相关资料起诉,但是被驳回了,回复是:本案系离婚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提供本案我院有管辖权的依据。这个依据是指什么呢?被告的居住证明?
-
你好,男方有过案底,女方离异带一女孩和男方组建家庭结婚的话会不会影响孩子以后学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