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2022年11月19日下年16时 56分给原售打电话无故开始对原告进行悉语特骂、排谤,言语不堪入耳,还牵连无辜人员,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失,以及造成原告个人心理伤害,使原告及家庭不得安宁,后果极其严重,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甘肃省-酒泉市2023-02-22 16:08:57131*****250

分享

律师回复

  • 高慧敏律师
    月帮助0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
    知道是什么人打的,录音然后报警,保存证据
    回复于 2023-02-22 16:16:2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问题没有说完 能说全吗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2-22 16:34:46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
    回复于 2023-02-22 17:01:09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3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保留证据,起诉对方。证据是关键。
    回复于 2023-02-22 17:27:09 咨询他
  • 李永强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3-02-22 20:43:4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