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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殴打我12岁的儿子,接我儿子电话后,我赶到现场,跟对方有肢体接触。经鉴定,我儿子轻微伤,对方不构成轻微伤。 调解过一次:我主张对方报销我儿子医药费,另赔偿3000元。对方不同意赔偿。 现派出所口头通知,调解不成如罚款,双方都要罚;如拘留双方都拘。 疑问1:不构成轻微伤也可拘留吗? 疑问2:感觉派出所的说法明显偏袒对方,我有哪些投诉举报途径?

行政纠纷湖北省-孝感市2023-02-15 15:40:5115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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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的,打人都是违法的。
    回复于 2023-02-15 15:49:04 咨询他
  • 李丹丹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
    1.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构成刑事责任;2.派出所是出于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可以诉情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费用
    回复于 2023-02-15 16:15:54 咨询他
  • 李永强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看事情如何定性,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3-02-15 16:17:45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互殴,一般双方都要进行处罚,可以向督察投诉
    回复于 2023-02-15 17:03: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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