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借款本金人民币56000元(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事实与理由:2021年6月-2022年8月,被告人多次理由及家庭原因先后与被告人借款56000元,微信转账记录为据,多次讨还未能归还,于是在8月12日立下归还字据。但是,至今联系联系被告人开始归还欠款,却迟迟没有回复。
债权债务四川省-绵阳市2023-02-13 01:05:45187*****770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