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货车司机在2021年12月6日与电动车发生事故的,电动车人受伤住院半年多,当时我是正常行驶城市三车道,我在最左侧车道碰撞的,发交警判了个同等责任,保险公司一直也在垫付治疗费,去年他们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金未果,在今年2023年1月30日伤者家属,把司机<我>还有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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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22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写一份答辩状 ,都是保险公司承担 ,我估计你的商业险不会低于100万吧 ,加上交强险 20万 ,一共120万 不够赔的吗 ?再者 ,除了20万的交强险 保险公司承担 ,余下的所有费用是对方和保险公司平摊的 ,所以如果没有 估计错 ,不需要你承担什么费用 ,但是有两个费用需要你承担 ,一个是案件受理费用和鉴定费用 ,这两个费用加一起应当在一万元左右 ,哦 我只是估计是一万元 至于是5000元还是15000元 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比这两笔费用 需要你和伤者 共同承担 ,也就是这两笔费用 如果是5000元 ,你俩各承担2500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2-04 17:27:4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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