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时间:2月2日 2、在2023年一月份接手了物业的工作,在1月底原来管理的人告诉我交水电费,我在供电局交费时得知12月的费用未交纳,在2月1开始就有迟纳金,我就交费了,回去告知了原物业费用未结清,原物业不认,坚持认为自己交纳了费用,后得知他12月20交的电费是11月的,他不认为自己收了12月的水电费需要交钱,后续多次沟通无果。现在应该怎么起诉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3-02-03 16:57:3713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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