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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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慧颖律师月帮助0人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所需材料为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证据等 可电话详询回复于 2023-01-25 22:16:2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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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结婚11年,结婚当天自家长辈和男方长辈赠送金饰,离婚时是否要对半平分;婚后男方和我爸借钱买车,车登记在我爸名下,离婚车能要回来吗;他借了贷款再向我爸借钱去还,两次借款都没立字据,以现金支付,目前还未还,离婚能追回来吗?是不是夫妻对半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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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已经一年多了 现在想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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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每月抚养费金额。未成年人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多年来未支付抚养费,一审判决已生效且已经强制执行到位(未付抚养费截止到25年底)。请问26年开始未支付抚养费,是需要重新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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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抚养费金额,男方多次拖欠抚养费,25年判决并强制执行到应付未付抚养费金额。26年需再次立案,对于这样的情况诉讼请求加上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金额且按时支付(便于以后强制执行不必屡次累计到一定金额重新立案)法院会把这一条写到民事判决书吗?还是判决书只能判已经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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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判决书对我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