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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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慧颖律师月帮助0人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所需材料为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证据等 可电话详询回复于 2023-01-25 22:16: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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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被告户籍地是湖北孝感大悟县,目前在武汉东西湖区买了房,现在原告和被告已分居四年,原告居住在湖北随州四年,被告居住在武汉东西湖区,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应该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我在人民法院(东西湖区)小程序提交相关资料起诉,但是被驳回了,回复是:本案系离婚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提供本案我院有管辖权的依据。这个依据是指什么呢?被告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