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隐瞒婚前病史,想解除婚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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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9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1-24 12:47:4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月帮助20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回复于 2023-01-24 13:01:5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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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已经一年多了 现在想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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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每月抚养费金额。未成年人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多年来未支付抚养费,一审判决已生效且已经强制执行到位(未付抚养费截止到25年底)。请问26年开始未支付抚养费,是需要重新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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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抚养费金额,男方多次拖欠抚养费,25年判决并强制执行到应付未付抚养费金额。26年需再次立案,对于这样的情况诉讼请求加上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金额且按时支付(便于以后强制执行不必屡次累计到一定金额重新立案)法院会把这一条写到民事判决书吗?还是判决书只能判已经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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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判决书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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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冷暴力三个月,现在提出离婚,房贷是婚前买的是他一个人贷款的房产证也没有我名字,但是我和他一起签过一个为期一年的房贷弹性还款 ,结婚三年期间我也共同还了房贷和家具一起加起来有60,000块,我只想要我花的钱,但是他说没有钱,只能给我13,000,没有子女,也不分房子,他婚内有300,000的贷款是我不知情的,而且没有作为家庭共同支出,我们现在要离婚,他名下的贷款会牵扯我吗?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