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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公司在天津市南开区,在滨海新区有待机点,待机点由公司统一管理,不具备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现在要解散待机点,在职位和工资都不变的情况下,待机点的人员不同意去总公司上班。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期内解散待机点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吗?赔偿多少?总公司离代理点实际距离30公里以上,请帮忙解答。

合同纠纷天津市2022-12-30 15:25:37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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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1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可以拒绝,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满半年给两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给一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2-12-30 15:27:4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0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2-12-30 15:43:08 咨询他
  • 马小青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2-12-30 15:53:28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108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2-12-30 18:22:49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119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恶意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看你们签订合同的内容和你工作的时间。
    回复于 2022-12-31 02:39: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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