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5年12月份向黄某借贷3万,利息为年利率60%的高利贷。至2020年共借了30笔,总额55万,还款90万。目前还欠其中两笔没还。(2018年一笔5万,2020年一笔5万)现在他起诉法院,一审法院判我还需要还他本金5万3.利息和诉讼费2万多。法院认为其他笔借款与本案无关。一审法官劝我不要上诉,说浪费上诉费。我应该选择重新起诉还是继续上诉呢?我的上诉要求就是之前多支付的利息对财务抵扣。
债权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11-29 18:01:2718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