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开了个药店 2.药店前段时间经市药监检查,经检查在柜台处摆放了几盒已过期药。 后期已将这几盒过期药的销售小票一一打出,表明从未销售过过期药品。 3.2022年11月2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一封行政告知书, 行政处罚为:一、没收过期药品 二、罚款100000元 4.我现在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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