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法院规定女方每月支付100元为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18岁,但在此期间女方从未支付子女抚养费,现子女已成年,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女方补缴抚养费?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2-11-03 20:51:3915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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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法院规定女方每月支付100元为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18岁,但在此期间女方从未支付子女抚养费,现子女已成年,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女方补缴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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