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在2020年8月份,我帮别人代收一笔(麦颂坚)的银行转入帐5万元,我和麦颂坚从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联系。 2.现在我不知道(麦颂坚)从哪里拿到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向法院起诉我2020年8月份这笔5万元的转帐是借款,要我还钱,法院也受理了这个案件。 3.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案件能成立的?①我和麦颂坚没有任何关系,从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的联系,②也没有签订过任何的借据或任何的借款合同,③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会认定这笔 5 万元的转账变成了我向麦颂坚的借款?这样的起诉也能成立吗?
债权债务广东省-江门市2022-11-03 12:14:3618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