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0日下午16:05,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320国道和乔林路交叉口。右转弯过斑马线时,老人骑自行车突然左拐,导致撞自行车前轮撞在车子的右后门处翻倒。没有撞到人,而老人自行车翻倒后从地上起来,头上有一个小肿块,要求验伤,就带他去了医院。结果因为75岁,各种老毛性病的缘故还有头上有肿块要求住院。交警大队处理中心,判我全责,我有异议!首先我是24码的速度过的斑马线,其次,先前老人并未从人行道过,而是自行车从侧边直接斜着骑过来,前轮撞在我车右后门处。第三,我没有撞到人,是自行车前轮撞我车上导致翻倒的。不能算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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