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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八日,李斌通过任林吉(长春人)购买100件汾酒。价格49000元,约定发货后,打出单据网络查询后再打钱,有单号以后,李斌向物流公司核实,有这个货,而且数目为100,我跟他们通话确认这个东西确认,我说我已经付款,任何人不得提走。后来一直没有物流更新消息。我一直催,中途找多种理由说货物没有发走。直到11日早晨,说货物被人提走。

刑事辩护山西省-吕梁市2022-10-18 11:29:0318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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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唐辉辉律师
    月帮助0
    河南基策律师事务所
    你好,物流公司那边说明谁取走没有?
    回复于 2022-10-18 11:30:31 咨询他
  • 廖子奕律师
    月帮助0
    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要求他再次发货,你没有收到货物的话风险是要他们承担的;同时这也要考虑诈骗的问题。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联系我。
    回复于 2022-10-18 11:32:07 咨询他
  • 周春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有可能属于诈骗,报警试试吧。
    回复于 2022-10-18 11:34:24 咨询他
  • 朱雪飞律师
    月帮助44
    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追究卖家或者提货人的责任。
    回复于 2022-10-18 11:39:50 咨询他
  • 冯雪景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呢?
    回复于 2022-10-18 11:48:14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4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退款。
    回复于 2022-10-18 18:08: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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