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在大连湾沿海派出所发生一起案件,当时做了和解付于对方1万元人民币进行了和解案件,由当时的派出所民警吕青松办理调解,本人于2022年9月28日在本人住地派出所想要开具无犯罪记录时,派出所说09年的案子在公安内部网上挂的是已侦破内容却无和解内容和结案内容,导致住地派出所不予给我开具无犯罪记录,本人到大连湾沿海派出所想要查询当时的和解协议,被派出所告知没有,并让我找寻当时的办案民警,当时的办案民警为武警早已退役找寻不到,派出所搪塞我,我反馈至甘井子分局,甘井子分局给我的回复是住地派出所应当给我开具无犯罪记录,并且因为此案件并未走司法程序也未经过法院判决,所以应视为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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