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农业户口,跟我大哥(农业户口)同一户口本,我由于考学关系转变成非农户口性质;我99年回到农村生活,至今连续农村生活了23年。 2013年和2014年,经村小组同意,我大哥和我母亲相统在村集体规划的建筑用地上各建造房屋一幢,2020年村小组已经办理收取土地使用费用,我母亲建造的房屋以农业户口性质缴费。 今年国家统一办理房产证,我以我的资料申办她建造的房屋的房产证,本届村小组成员以我是非农业户口为由,要求我按非农户口性质缴交土地使用费,由于我没有按时补交该差价,村委会扣留我申办的资料,拒绝签章,没有为我及时办理房产证。 村小组的作法合法吗?
其他海南省-文昌市2022-09-24 13:11:081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