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我买房子的时候,现场有一个抽奖活动,当时我抽到特等奖,一件高档按摩椅(即奖品,价值一万元左右),另外,开发商又承诺:买房送电器(即赠品:冰箱,洗衣机和电视),现在,开发商以未按规定日期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为由,拒付奖品。认购书上写的是:“贷款的客户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20日之内必须履行贷款手续并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全部材料,否则赠品取消”,请问:1、赠品与奖品一样吗? 2、这种情况我可以维权吗?
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南市2022-09-20 15:13:3413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