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我方和对方有肢体接触,对方摔倒,报警之后,交警判我方主责,现在对方医院治疗之后索要我方赔偿误工费一万元,请问我方怎么处理,我方是65岁老人
交通事故江苏省-淮安市2022-08-24 21:06:17138*****461
电动车事故,我方和对方有肢体接触,对方摔倒,报警之后,交警判我方主责,现在对方医院治疗之后索要我方赔偿误工费一万元,请问我方怎么处理,我方是65岁老人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