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孩上学我在2021年5月份在张家港101.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 原房东当时把房子租给二手房东合同没到期 我们签订协议到2022年4.30为界交房原房东负责清走二房东 如果清不走 一天200块钱补偿给我(有签合同按手印)一直到6月份原房东都没有将房子交给我 我委托当时买房子的中介起诉原房东 当时中介起诉状中时间写的是4.30到6.20法院也是按照这个判的(赔我7800块) 我不同意判决要求上诉 法官说一审就是终审我想咨询一下我还能上诉吗
经济金融江苏省-苏州市2022-08-24 19:38:4815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