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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晚八点左右,我家小孩(6岁)在新天煜游泳馆更衣室淋浴划伤破皮掉肉,(因为是男更衣室我无法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后来因为我家大孩跑出来叫我说弟弟破皮一直在流血留了很多很多,我赶紧叫到馆内员工,此人应急工作完全不专业等等问题…)后面接近二十分钟后送入湖北航天医院急诊室救诊,医生说因膝关节处掉肉需要立马进行植皮手术,期间责任方诸多方面做的相当不负责任,手术费也是我自己垫交。泳游馆老板到现在一直没有出面致歉。一直只采用微信联系,我现在属于临时工,快三个月了不得不请假一个星期,期间的误工费(陪护金)对方保险说需要提供出诊前12个月和出险当月的工资条(是否合理?)我想问我这边应该怎样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湖北省-孝感市2022-08-23 22:03:1018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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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海英律师
    月帮助0
    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
    对啊,如果不能提供的话,进入诉讼的话,一般采同行业平均工资
    回复于 2022-08-23 22:07:31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26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你好 游泳馆等属于经营性场所,经营者需要尽到一定的安保义务(注意义务),据你说述,对方拖延不给的,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回复于 2022-08-23 22:12: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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