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年在原公司一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50000元,还款方式是每月工资扣除2000元,当时合同未提及利息。还款还了15000元之后从公司离职。现在原公司法人找我要钱,我可不可以不还
债权债务吉林省-长春市2022-08-23 18:35:2115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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