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广东省东莞市,职位:业务。 现在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合同里有竞业条款, 内容:如经甲方提前或离职时通知,则乙方在双方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因) 两年内 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而无需再行约定,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底薪工资的30%,其中涉及员工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但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的履行,同时免除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乙方离职前一年的12个月的月平均底薪工资的 五倍 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以上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吗?

合同纠纷广东省-东莞市2022-06-08 17:01:10183*****424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达成合意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竞业限制须支付补偿金。
    回复于 2022-06-08 17:21:38 咨询他
  • 唐雨风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您好,竞业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月工资的80%
    回复于 2022-06-08 17:23:5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2-06-08 17:25:43

      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吗?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7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86 累计好评187 11分钟响应

    咨询
  • 任淑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76 累计好评2693 14分钟响应

    咨询
  • 曹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9 累计好评2659 12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