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湖北中驰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本人已全部支付合同全款,其中含首期付款和贷款。按合同第十一条“交付期限”约定,该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21年11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但截至到今天,该公司不能向我交付房屋。依据合同第十三条逾期交付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本人已于5月14日将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书交至开发商。现开发商说可以退房,但是没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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