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卖房。买家要求添加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如下:(购买方): 甲方(宁红梅)出售房产坐落于:双桥区潘家沟佟山沙子梁宏达山庄居住小区项目(B地块)6#楼2-406,本人(宁红梅)保证此处房产为南小学籍学区房,本人(宁红梅)保证此处房产南小学籍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未被占用过,本人(宁红梅)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发现之日起30天内本人(宁红梅)愿无条件以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0)回购房产,承担合同欺诈法律责任。本房产交易附加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想咨询这个附加协议是否有问题
房产纠纷河北省-承德市2022-05-18 09:23:3118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