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所在郑州,与老公于2019年在郑 州登记结婚,婚后,我老公于2020年2月1 日到加拿大工作,2020年9月5日,我 收到加拿大某法院传票,他起诉离婚 。后加拿大法院于2021年3月作出离婚 判决,我在2021年4月收到该判决,未 上诉。想问下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申请郑州中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什么规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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