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至今,我以虚拟的身份陆续答应为六人找工作,并告知已经安排好了,六个人共计收取一百三十余万元,虽然事情是虚拟的 但是我每个月都在自己给他们发工资 共计二十余万元,后来被发现身份问题,对方报案,以诈骗罪被立案,现在取保候审阶段 请问我这样的情节可不可以得到从轻或者改成民事纠纷 我之前有过一次前科 现在也在积极理赔 并且可以一次性退还所有款项 这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吗,如果不可以 我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罚
刑事辩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2-04-28 22:25:491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