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我在湖南驾驶小汽车碰倒他人的摩托车,导致碰到摩托车车旁边的人。次日带领伤者检查无问题,给了1.2万元修休养、误工费等,19号签了调节书,案件完结。 对方直到6月29号腹痛,检查结果显示,因创伤性脾破裂,做了全脾切除手术。18-29号间未完全卧床休息,期间还出工地干活。此案件伤者有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属于迟发性脾破裂,符合交通事故外伤行成此事件构成8级伤残。 请问,这个案件还有可胜诉点吗?
交通事故湖南省-常德市2022-04-28 14:50:5713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