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双方是合伙购房关系,原告出示了“原被告双方作为共同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被告双方共同(被告作为主贷款人)向浦发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贷款了86万元,银行已把这笔钱打到开发商账号了,法院在“本院认证”中认定了这个证据),但判决书在“本院认定事实”中却写成双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被告与银行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对此,请问的问题是:法院把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这个情节(已在“本院认证”中认定了),却在“本院认定事实”中写成办理了“房屋抵押合同”,是不是叫变更了证据事实?——注,法院判决双方是买卖关系,没有审理合伙购房关系。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交通事故上下颌骨骨折 拆内固定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
孩子目前两岁零几天。离婚的话彩礼如何说,抚养费多少,
-
离婚, 刚结婚一个月,怎么离婚 需要退还彩礼吗
-
有人在抖音平台没有针对性的对我以及我的家人进行谩骂和散播不真实言论。是否可以进行起诉
-
两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现在事故责任书是同责,我逆行他闯红灯,我8.20日当天碰撞他去医院拍片子,诊断为多处擦伤,双手双轴双膝,医生建议休息3天,三天后他又拍了肩颈的片子说擦伤,医生又开了一周病假,现在他主张10天误工费,他8.20日是上班第一天,已经四个半月没上班了,他提供了26年一月二月三月 以及25年10 11 12这几个月加起来日薪700,所以主张7000,他还主张2000的护理费500营养费,现在他已经起诉,是开庭当天就会直接判吗,我可不可以要 求法院去复核他提供的诊断证明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