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黑龙江省讷河市红五月学校,原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红五月学校,由于农垦国有企业改革后(2020年彻底脱离农场管理)属地划拨讷河市。我们农场购楼合同在冬季取暖费方面名文规定个人承担百分之三十,农场承担百分之七十,自从归到讷河后也就是今年农场毁约规定(农场党委)个人承担百分之三十以外要把个人在讷河财政给个人的取暖补贴一并缴齐(包括夫妻都在学校的),我们的老师认为取暖费补贴是国家给的合法个人所得,教师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不知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特求助!谢谢!
合同纠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22-03-17 23:07:3018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