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在购买住房的同时在本小区购买产权车位一个,当时只交了20000定金,签订购协议,说明车位性质是“产权车位”,现在接房开发商要求重签合同,合同上面已经无产权车位一说,有争议,未交其余尾款,我要求签定补充协议,说明车位性质是产权车位,开发商不同意。后开发商又发函通知,预期未交尾款,没收定金。我觉得开发商有欺诈消费者性质。
合同纠纷四川省-广安市2022-02-23 22:38:13180*****571
我2018年在购买住房的同时在本小区购买产权车位一个,当时只交了20000定金,签订购协议,说明车位性质是“产权车位”,现在接房开发商要求重签合同,合同上面已经无产权车位一说,有争议,未交其余尾款,我要求签定补充协议,说明车位性质是产权车位,开发商不同意。后开发商又发函通知,预期未交尾款,没收定金。我觉得开发商有欺诈消费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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