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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其中强调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央行支付司司长谢众对此表示,意思就是“不得为P2P这类机构开设支付账户”。这两段话能否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经济金融山东省-青岛市2022-01-20 08:54:001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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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0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情况下,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直接引用即可
    回复于 2022-01-20 09:07:41 咨询他
  • 梁雪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与其他证据想结合
    回复于 2022-01-20 09:09:21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50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于 2022-01-20 09:13:11 咨询他
  • 贾炜路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想证明什么??
    回复于 2022-01-20 09:16: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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