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国内教育的双减政策,假如我在菲律宾设立一个公司A,提供少儿英语教育业务,然后我在国内注册三个公司: ①B公司负责A公司教育培训的师生互动软件开发 ②C公司负责A公司的英语教材的研发制作 ③D公司负责A公司的英语老师招聘培训、客服人员培训等人力培训资源管理 请问B、C、D三个公司这样的业务形式是否在国内合规?有什么风险? 2. 接上,由于双减政策在菲不违法,那A公司的业务开展在中国违反中国法律的话,A公司会受什么影响吗?A公司的法人及在菲境内的A公司中的中国人受什么影响吗? 3. 抛开上面业务另说,海外主体做的业务,国内公司仅提供技术或咨询服务,怎么定义国内公司和国外公司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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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律师月帮助0人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您好! 1.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发布后相关实践,双减政策目的主要是减轻大陆境内(标黑加粗)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与之相龃龉的一般都在打击之列。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适用的详细标准,从目前实践来说,在国外设立培训机构,而把上游产业链设在国内,只要不对大陆输出培训即可。但不排除后续进一步收紧政策的风险。 2.坚持与政策相悖,你猜会不会有影响?但公司及法人承受的风险主要是行政工商风险。 3.第三个问题显示不全。 若您需要进一步探讨,欢迎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回复于 2022-01-11 16:18: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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