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十年前村集体向村民批划宅基地数十户,本人申请得一宅基地,缴费两万弍仟元,村委出收据。去年在此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因右侧邻居举报,在县城市乱象整治行动中被定为整治对象,在存在的问题一栏为"无土地证"。13号镇里口头告知我一户是违建,要拆除。并要求14号自己动工拆除,不出示任何手续,如果我自行拆除的话,可拆三四层,保证保留一二层,太度好点争取留下三层。如果我不配合政府工作,要手续的话就全部拆除,片瓦不留。请问我该怎么办。謝谢!
行政纠纷山西省-晋中市2021-12-15 09:09:5013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