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本人黄金林跟女朋友林秋于2017年在龙岩市新罗区财校第三生活小区A幢602合买的房子,当时她以她弟弟林秋金孩子没地方读书的理由,用了她弟弟的名字购买的,当时是全款购买的,跟她两个妹妹,妹夫,姨姨共借了22万,于2019年还清,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于2020年分手,我要求林秋萍还我当时出资的钱,目前只有五万的凭证:其他都是现金还她们的,我只要求林秋萍还我这五万,其他的她不承认,这五万也不给我,我这钱能要回来吗,求助。谢谢
经济金融福建省-龙岩市2021-12-07 16:18:3215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