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因交通事故(后自己申请被认定工伤)被单位辞退(电话通知,有录音) ,但未给我停交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后停交)。我于2019年11月25日提出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作出不予受理后诉讼至一审法院。2021年8月2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仲裁时单位未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属于尚未发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而不予审理。现我已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请问律师:我能重新申请仲裁吗?谢谢!
其他辽宁省-沈阳市2021-11-23 08:47:4113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