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两个问题, 1.离婚后,可以对婚内共有房产(有贷款,共同借款人)实行:不分割并共同偿还贷款吗? 2.如果按这样的方式,离婚后房产共有的话,男方的父母没有房子,基于男方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男方的父母有对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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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兴兵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你的意思是这套房子离婚时不分割,共同还贷,共享房产权益。这是可以的。具体他父母能否居住,需要你们双方的一致同意。回复于 2021-11-22 14:59:0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11-22 15:13:23
那就是说在我不同意男方父母过来居住的情况下,他父母是没有权利居住的是吧? 另外当时在婚内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是把我前夫婚前的的房子卖了才买的,产证上是我和我前夫名字。我前夫婚前的房子(就是卖的那套),一开始产证是他父母的名字后来在结婚前过户给了我前夫,他们过户前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也就是说,卖的那套房子就是我前夫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下他父母也没有权利要求居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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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11-22 17:22:16
你好,说的是对的。毕竟现在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重要的处分行为包括谁居住都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换句话说,你不同意他就不能让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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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11-22 22:36:28
简单概括婚后共有的这套房(房B)的由来过程;房A(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证男方父母)——房A(男方父母过户给男方,产证男方单独所有)——男方结婚——卖房A,买房B(产证男女双方共有)。 假设,男女离婚后,男方父母执意起诉男女双方让其归还卖房A的钱,男方父母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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