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房产中介,之前接待了一个租客看好了一间房子做办公室,但是后续一直没确定好时间签合同,业主有点着急,他就主动交了定金2000元(微信)由我移交给业主,都有记录和截图。今天他以股东出问题为名要我在电话里配合说交了两次16000+2000一共18000元的定金,我在他打来的的电话里只回答了嗯。然后他就告知我明天正常签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在有他要求我配合,以及2000元定金转账截图的情况下,我这种默认式的配合有什么法律风险吗?最后会需要我这边赔付16000元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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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琦律师月帮助0人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保留证据证明只支付了2000元,并让对方自认只支付了2000,就没什么风险回复于 2021-11-14 22:42:10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11-14 22:46:55
老师您好,就我刚刚提问的这个问题,我尚未知晓对方的目的,我所保留的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我与其本人以及业主方的转账记录(均来自微信)。能作为充分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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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11-14 22:50:40
属于充分的证据 最好是签订合同时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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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11-14 22:56:07
感谢老师为我解惑,最后再劳烦您指点一下,由于业主和租客之间收取定金的情况很常见,也不是我们第三方能监管的,但往往需要我们作为中间人去操作这一租赁合同签前的行为,我应该怎样避免相关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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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11-14 22:58:11
建议直接由租客业主双方直接操作,或者收款后转给业主,在合同中直接注明相关费用收取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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